胜诉案例

天下秀再收71份二审判决书,需赔偿原告投资者1052万元

时间:2020-08-05 阅读:910


8月5日,天下秀(600556,曾用名“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近日收到广西高院71份二审裁判文书。因公司在前实际控制人顾国平、鲜言控制期间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实,原告方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向南宁中院提起诉讼,南宁中院一审判决公司败诉,公司随后向广西高院提起上诉。

天下秀表示,此次收到的71份二审判决书中,公司在一审判决时均需承担赔偿责任。而在二审判决时广西高院综合考虑了虚假陈述案发期间的证券市场系统风险及公司资产重组失败等因素对股票价格的影响,同时结合其他地方法院的判例,综合考虑,按照投资者的实际情况对其中9起案件依法改判,62起案件维持原审判决。根据二审判决情况,公司需向投资者支付赔偿款项共 10523031.27元。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上述诉讼案件进行了相应会计处理,故不会对2020年损益造成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