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20 阅读:1603
*ST毅达/*ST毅达B索赔报名条件:2015.10.28-2016.4.15或2015.10.28-2018.3.22买入且期末日持有浮亏
2020年4月20日晚间,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ST毅达,600610/*ST 毅达B,900906)公告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未在2018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构成“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违法行为,被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对中毅达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人员另案处理。中毅达表示,公司就上述违法违规事项诚恳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并将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完善公司治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处罚决定揭示了中毅达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的违法事实的更多细节:2019年1月,中毅达独立董事公告称四名独立董事均无法与公司取得联系,并提示了关于公司失联的风险。此后,中毅达相关公告均以独立董事的名义发布,直至2019年3月中毅达完成董事会改组,并要求公司印章证照和财务会计资料的任何持有人、各类公司财产的侵占主体限期内向公司董事会返还。
2019年4月,中毅达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声明公司公章、财务章等一切公司印鉴作废并申请新的公司印鉴,及授权法人采取所有合理必要措施获得公司会计资料等议案。4月19日至27日,中毅达多次公告提示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称为追回财务会计资料,中毅达以相关人员涉嫌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向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报案并开展了调查工作。4月30日,中毅达发布无法在法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及公司股票停牌公告。2019年6月28日,中毅达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
中毅达2019年8月31日的半年报披露,公司接获133起被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通知,涉及金额折合人民币16313099.96元,已分别于2018年和2019年上半年计提预计负债9663551.58元、6649548.38元。众维515证券索赔网中毅达索赔主理吴立骏律师透露,该案目前已有部分原告投资者胜诉获赔。
值得提醒关注的是,这已是中毅达在两年刚满的时间里三度领到证监会罚单。提示:中毅达多次被罚对应多个索赔区间(1)2015年10月28日至2016年4月15日间买入中毅达(600610)或中毅达B(900906)(2)2015年10月28日至2018年3月22日间买入中毅达(600610)或中毅达B(900906),且对应区间截止日收盘仍持有而浮亏者,可登录众维515网站,提交姓名电话股票数量网上报名加入索赔诉讼,在获赔前无须支付前期费用。
2018年4月,因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的行为,上海证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50万元罚款;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林旭楠等共15位高管同案被处罚。经查,2015年7月至9月,中毅达全资子公司厦门中毅达在未实施任何工程的情况下,以完工百分比法累计确认了井冈山国际山地自行车赛道景观配套项目的工程收入7267万元、成本5958.94万元和营业税金244.17万元,导致中毅达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7267万元,占当期披露的营业收入的50.24%,虚增利润总额1063.89万元,占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的81.35%。
2020年2月26日,因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虚假记载关联方事项,上海证监局连下5份《行政处罚决定》对中毅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时任中毅达实际控制人(时为大申集团控股股东)的何晓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时任副董事长、时任监事及大申集团法人、时任总经理兼董秘的另3名有责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处20万元、3万元、20万元罚款。
经查,2016年4月,何晓阳、深圳宝利盛先后与其他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中毅达控股股东大申集团股份转让。2016年6月2日之后,上市公司实控人发生变更。该事项公司迟至2017年6月20日才予以披露。2017年7月28日、9月1日,中毅达控股子公司与深圳宏利创分别签订无真实业务往来的合同(协议),产生资金往来。但中毅达未及时披露此关联交易,且在公告中称上述交易对手不是关联方。实际上,时任中毅达控股股东大申集团的董事总经理赵某同时兼任深圳宏利创时任法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宏利创实为中毅达的关联法人。
【东方网力(立案调查)报名条件】2019.9.20或2020.4.15收盘持有浮亏
【中润资源(立案调查)报名条件】2020年4月14日收盘持有浮亏
【长城影视(立案调查)报名条件】2020年4月10日收盘持有浮亏
【*ST巴士(诉前准备)报名条件】2017.4.29-2018.4.26买入且截止日持股浮亏
【*ST索菱(诉前准备)报名条件】2017.4.25-2019.4.29买入且截止日持股浮亏
【豫金刚石(立案调查)报名条件】2020年4月3日收盘持有且浮亏
【新纶科技(诉前准备)报名条件】2019年6月25日收盘持有浮亏
【香溢融通(诉前准备)报名条件】2016.3.10-2019.1.11买入且期末持股浮亏
【ST摩登(立案调查)报名条件】2019.8.22收盘或2020.3.31收盘持有浮亏
【延安必康(立案调查)报名条件】2020.2.10或2020.3.25收盘持股且浮亏
【金刚玻璃(处罚告知)报名条件】2015.8.21-2019.1.24买入且期末持股浮亏
【泰和科技(立案调查)报名条件】2020.2.3-2020.2.10.上午收盘买入期末持股浮亏
【秀强股份(立案调查)报名条件】2019.12.25-2020.3.15.买入且截止日持股浮亏
【雅本化学(立案调查)报名条件】2020.2.4-2020.3.15.买入且截止日持股浮亏
【三圣股份(股民获赔)报名条件】2018.5.14-2019.3.29.买入且截止日持股浮亏
维权热线/微信:13524102063
上海众维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1016号银统北楼407室
传真:021-62405894 邮箱:13524102063@139.com
官方客服:13501932264(电话/微信) 官方公众号:众维515
Copyright 2019 众维515 沪ICP备19029394号-1
微信扫一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