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进度

索赔诉讼进展|启迪环境股民诉状获武汉中院受理;昊华能源*ST跨境ST联建ST文化*ST新光公告投资者诉讼近况(3月19日)

时间:2022-03-19 阅读:594

一、启迪环境投资者诉状获武汉中院立案受理!涉嫌财务造假遭立案调查数百亿市值蒸发,这类受损股民可报名

 

  【快读】日前,由众维515证券索赔律师团队代理的部分投资者诉启迪环境(000826)证券虚假陈述民事索赔诉状,获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代理律师已全额预缴了诉讼费。根据证券法及最新司法解释,凡2015年3月16日至2021年10月21日间买入启迪环境且2021年10月21日收盘仍持有该股的权益受损投资者,可在“众维515”网站、微信发送姓名、手机、股票名称、数量提交获赔申请依法加入后续索赔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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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显示,启迪环境1993年10月上市,曾用名“国投原宜”、“合加资源”、“桑德环境”。2015年9月,启迪控股及其关联方受让桑德集团所持股权成为上市公司新控股股东。在2015-2019年度持续盈利的背景下,2020年公司突然曝出15.37亿元巨亏。2021年,城发环境(000885)拟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启迪环境,期间启迪环境在2020年报及2021年中报中累计计提了近48亿元的资产减值损失,包括在建工程减值损失、应收账款减值损失等,由此引发市场和监管部门对其过往财务真实性的关注。

 

  2021年10月,有权威证券媒体发布《启迪环境涉嫌造假:多个在建工程严重虚增,127亿总额水分几何》的万字深度报道,称启迪环境多个在建工程涉嫌严重虚增资产,其中3个项目甚至完全未开工,直指公司涉嫌财务造假
 

深交所在此前已发函关注后,10月22日再就媒体质疑向启迪环境发出关注函,质询公司是否存在虚增在建工程,后通过计提大额减值掩饰前期虚增资产的情形,资金流向是否涉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违规财务资助等,要求公司自查最近两年又一期营业收入、利润、应收账款等科目核算过程及准确性,是否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利润及应收账款的情形,前期对交易所回函是否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此后数月间,启迪环境十多次公告延期回复交易所问询。

 

  2022年1月18日,启迪环境收到湖北证监局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决定书。监管决定指出,经查发现,启迪环境存在多项违法违规问题:一是信披不准确。公司2021年7月回复深交所关注函中披露了12个在建工程项目的执行进度,部分项目进展的描述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二是会计核算不准确。公司部分在建工程项目的会计核算依据不规范、不充分,相关会计核算进度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三是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产。公司湘潭项目初始建设的办公楼和宿舍楼在停工后由关联方续建,建成后由关联方使用。双方未及时办理确权和交割转让手续。上市公司资产被占用后,公司未履行披露义务,关联方也未向上市公司提供补偿或支付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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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启迪环境披露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净利润亏损38-48亿元,亏损原因包括对已停建项目、拟退出项目计提资产减值;对资产运营效率较低、不能持续运营和公司整体战略涵盖不到的项目进行退出、转让处置;对部分款项回收存在实质性障碍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及应收票据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等。
 

2月8日,启迪环境间接控股股东启迪控股被深交所给予通报批评。经查明,2021年11月20日,启迪控股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启迪环境专项调查组第一期调查结果的公告》,对媒体质疑启迪环境财务造假、虚增资产、资金占用等事项进行了回应。截至启迪控股发布上述调查结果启迪环境尚未回复。启迪控股未配合启迪环境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在其他媒体上先于启迪环境披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2022年2月28日,启迪环境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证监会依法决定对该公司立案。

 

二级市场上,启迪环境2015年6月创出38元以上历史天价后持续多年回落,2021年10月下旬被媒体质疑造假后股价加速下跌,2022年3月16日下探3.05元创2009年以来新低。3月18日,公司股价收报3.31元,最新市值47.35亿元,不及历史峰值的十一分之一。
 


        律师提示,监管信息揭示启迪环境已明确存在信披违规等行为,其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诉讼亦已进入司法实体审理程序。截至2021年11月10日,公司股东人数近5.15万户,提示其中符合前文索赔报名条件的启迪环境受损股民,可联系众维515报名加入后续诉讼,或有望依法挽回部分损失。
 

 

二、ST联建(300269)3月15日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合计84案的诉讼材料,原告股民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起诉公司,要求ST联建就2018年12月被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的信披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各项投资损失951.98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合计收到投资者索赔诉讼案件550件,诉讼标的金额合计约2.33亿元,除以上新增诉讼案件外,其余案件已全部收到一审判决书或已调解,公司应赔偿给原告的损失金额合计为3628.51万元。

 

 

三、昊华能源(601101)3月16日公告,2021年4月22日至2022年2月11日期间,北京金融法院受理相关原告诉公司虚假陈述案件436起,诉请金额合计91423087.35元;今年2月11日至本次公告日,公司新收到66名原告起诉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新增诉请金额合计5372746.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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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此公司累计收到502名原告起诉公司的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诉请金额合计9679.58万元。公司正在积极与代理律师准备相关应诉方案。前述案件均未审结,暂无法判断其对公司利润的具体影响数额。

 

 

四、*ST跨境(002640)3月16日公告中披露,此前,2名原告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纠纷为由起诉公司及徐佳东,索赔各项投资损失共86.42万余元,太原中院驳回了2原告的上述诉讼请求。2原告向山西高院提交了上诉书,请求撤销一审法院民事裁定书,并就案件发回重审/指令原审法院进行实体审理;请求本案一切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ST跨境公司)承担。
 

 

五、*ST新光(002147)17日公告,此前的2021年11月15日,浙江金华中院受理了自然人陈某等11位投资者诉新光圆成、周晓光、虞云新等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纠纷,诉求索赔各项投资损失463318.09元一案。公司近期收到法院民事调解书,显示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由被告新光圆成于协议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向11位原告投资者支付308878.73元;由被告周晓光、虞云新于协议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共同向前述11人共支付154439.36元。若各被告未能按期足额履行上述付款义务,原告有权向法院申请按照调解协议内容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周晓光、虞云新共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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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截至今年3月17日,*ST新光累计被46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诉求赔偿金额共1756.35万元。其中已判决/调解20起诉讼,合计涉案金额96.83万元,已庭外和解撤诉19起,合计涉案金额1617.73万元,其余诉讼均未判决。公司2021年度对投资者诉讼事项计提了相应预计负债,本次公告的案件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不产生影响;其他投资者诉讼案件尚未判决,对公司利润的可能影响尚不确定。
 

 

六、ST文化(300089)3月16日、18日公告,此前公司涉与2名原告股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公司近日收到2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广州中院《追加被告通知书》,法院依法追加蔡廷祥、许高镭、任锋作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被告参加2案诉讼,案件诉讼费用相应变更为由四被告共同承担。截至今年3月18日,公司及蔡廷祥、许高镭、任锋、蔡雪凯、吴淡珠等被告累遭13名原告投资者索赔约95.35万元,案件正在审理中。